禁毒手抄报:禁毒的发展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5-05-22

  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都非常大,我们必须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远离毒品!

禁毒手抄报:禁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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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国召开全国禁毒会议。

  1991年4月30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召开第34届反毒品会议。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禁毒规定》,共16条。

  1990年11月中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在伦敦召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联合国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举行禁毒特别大会。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吸毒、贩毒,“除六害”运动。

  1988年11月,100多个国家代表在维也纳订立了全面反对毒品走私的国际性协议。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7年6月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6日为国际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司在日内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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