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手抄报:推广普通话手抄报内容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5-06-01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推广普通话手抄报:推广普通话手抄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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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以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受到高度重视。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两个会议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定义和标准,将它正式定名为“普通话”,意思是“普通”“共通”的语言,同时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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