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北周对峙时期户口再次上升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6-20

继东、西魏之后,在北齐,北周对峙时期,北部中国在户口发展一度停滞之后,又再次上升,恢复并接近北魏盛时。《通典》记载:北齐“至崇(隆)化三年(应为承光元年,公元577年)为周师所灭,有户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六十”。北周“大象中(579—580 年)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
     按大象系在北周灭北齐之后,于理应包括北齐户口在内,果尔,则北周旧境仅有户557,472,其口数尚不及原北齐之半,这一矛盾,很难解释。按《通典》所记大象中户数359万或为159万之误,则北周有1,590,000户,9,009,604口,包括灭北齐后的户口数,应为4,622,528户,29,016,484口。北齐承光元年的303万余户,比经过考订后的东魏武定时271万余户增加了12%,而北周大象中的159万户,比前所估计的西魏大统时的65万余户则高出1.4倍。两者增长幅度相差如此之大,主要由于北齐与北周两国领土扩大的程度不同。北齐承光时较东魏仅增加了淮北各州郡的户口数字;北周则较西魏增加了梁、益、宁诸州及江北淮南之地,领土比西魏扩大了一倍。
     北周户口增长远过于北齐,还由于两国重颁均田令后,北周均田制实行得比较彻底,使人民又与土地结合起来,置于中央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北周苏绰还制定计帐户籍管理,规定“正长隐五户及十丁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也相对保证了政府在籍户口的稳定性。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551年),“诏免诸伎作、屯、牧、杂色役隶之徒为白户”,周灭齐后,又下令“凡诸杂户,悉放为民,杂配之科,因之永削”,又放免奴婢,“所在附籍,一同民伍”,周武帝并废止佛教,“五众释门,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州县编户的数字大大增加了。北朝后期北方的户口数,实际上要比见于史籍记载的为多,史载:“周齐分据,暴君慢吏,赋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网隳废,奸伪尤滋”。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被迫依附豪家作浮客,于是豪家大族,“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到北齐后期,“户口租调,十亡六、七”。
     又北周实行府兵制,府兵“不编入户贯”。史载保定四年(564 年)有府兵“凡二(张敦仁:“二”作“三”)十万人”。周制家属随营,列入军户,如将豪家地主荫附户口及30万军户估计在内,则北周攻灭北齐后,可能已达到前所估计的北魏盛时的六百万户。但以北周统一北方后,其领土已远逾于黄河流域及其附近地区,奄有长江以北及益、宁诸州,因而其实际人口尚未完全恢复到北魏正光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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