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手抄报:北京地区的垃圾分类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5-05-22

  1996年12月15日,

  垃圾分类北京西城区大乘巷的居民在民间组织地球村的帮助下,从这天起开始垃圾分类。最初的分类桶是居委会成员用省下的年终奖购置的。分类后的垃圾由居委会联系的小贩和企业来清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民们从未中断。

垃圾分类手抄报:北京地区的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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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以来,北京的一些市民和学生也行动起来,自发自觉地分类投放和搜集废电池,人民大学的青年志愿者还帮助京城一家连锁店设置了废电池回收箱。北京的一些大学、中小学以及一些退休老人相继进行垃圾分类尝试。在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和一位从德国留学归来的女博士的帮助下,这些"手拉手地球村"的孩子们还用回收换来的钱建立了一所学校。

  1999年4月23日,宣武区白纸坊的建功南里小区社区像过节一样热闹,中国首家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正式启动。从这天起,居民将改变垃圾混扔的方式而按照有机类,无机类和弃土类分类投放,政府环卫部门改变混运的方式而分类清运,分拣和回收。它意味着在这里丢失多年的老传统,终于被拣了回来。

  2010年,中国北京在学校、饭店及社区共700多个试点,放置废品处理机、可将废品燃烧90%、并将残渣分解为有机肥。

  2010年起,北京开始在全市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数据显示,2010年6月,纳入统计的2927个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共产生生活垃圾20万吨,但厨余垃圾分出量不到实际产生量的10%。

  2010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曾公开征求民意,其中规定,“不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11年11月18日,正式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其中针对“垃圾不分类将罚款”的条款已删除。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删除该条款是充分采纳了市民的意见。正式条例同时提出: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截至目前,具体办法仍未出台。

  2013年5月16日,丰台区花乡富锦嘉园社区,垃圾收集点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位于大兴黄村的枣园北里,是北京市第一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很多人曾到这里“取经”学习。但是,8月29日,在这个昔日的“明星小区”,多个厨余垃圾桶里扔着球鞋,其他垃圾桶里堆满果皮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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