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手抄报:铅镉污染事件10年63起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5-06-27

保护环境手抄报:铅镉污染事件10年6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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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一个4万余人的小镇,超过300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

  “衡东县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曝光后,3名环保局官员被停职,涉事企业负责人被警方控制,当地政府启动了应急调查程序。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已经关注到这一消息。6月19日,她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重金属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在这个案件中得以体现。

  此前,吕忠梅带着她的课题组团队,收集和研究了过去10年间引发人群健康事件的63起铅、镉污染,希望从中可以发现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发展态势。

  吕忠梅指出,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践中,环境与健康群体事件的爆发涉及“企业排污行为-政府环境监管-公共卫生干预-群众利益诉求”等多个环节,行为主体与利益关系十分复杂。

  中东部地区高发

  衡东县大浦镇居民发现当地儿童血铅含量超标,纯属偶然。

  当地多名居民先是听说有儿童检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接着陆续带着自家孩子到医院检查,确认多名儿童血铅含量超标。

  据中央电视台6月14日报道,此事随后在当地引起了恐慌,更多人带着孩子到医院做检查,经过统计,至少有300名儿童查出血铅超标。

  “衡东县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只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几十起铅、镉污染事件之一,作为重金属污染的其中一类,铅、镉污染造成的环境事件,社会影响更为广泛。

  6月9日,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首届国家环境与健康研讨会上,吕忠梅发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我国共发生63起铅、镉污染事件,其中,铅污染事件44起,镉污染事件19起。

  其数据统计的来源是,10年间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事件报告、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大型数据库和较为权威的媒体报道等,而且所发生的铅、镉污染引发了人群健康事件。

  63起铅、镉污染事件中,根据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进行分级,特大事件9起,重大事件8起,较大事件22起,其他为一般事件。

  “几乎每年均有重大或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吕忠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到目前为止,从社会效应看,重金属污染高发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10年间,全国共有17个省、自治区发生过铅、镉污染事件。铅污染事件,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为高发省域;镉污染事件,广东省、湖南省为高发省域。

  课题组认为,从污染事件的区域分布看,中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为高发区域,这与我国原生铅锌冶炼及次生冶炼企业大多分布在该地区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省(11起)最多、广东省(10起)次之,两个省发生的铅、镉污染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

  近8成铅镉污染事件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农村地区,这是课题组的另一个发现。

  此外,观察过去10年间所发生的铅镉污染数量可以发现,2004年至2008年,年均发生5件污染事件;2009年至2011年,年均发生12件污染事件;2012年以后逐步下降。

  吕忠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铅、镉污染等重金属污染,从污染物排放到对人体的危害显现,大约需要30年。我国从2008年开始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爆发,呈现了铅镉污染物毒理反应的周期性特征。

  课题组统计结果证实,铅、镉污染事件主要是累积性污染所引发。在63起铅、镉污染事件中,有57起属于累积性污染事件,占比达9成,仅6起属于突发性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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