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类型指导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1-07-09

许多心理学家、教育家对学习类型的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布卢姆按教育目标分为三类:认知型、情感型、精神运动型。奥苏伯尔按学习方式分接受型和发现型,按学习内容分机械学习型和有意义学习型。加涅按学习情境分八种类型:信号学习、刺激反应学习、形成链索、言语联想、辨别学习、概念学习、法则学习、解决问题。巴班斯基按认识论分为认知型,诱发内因型、检测评价型三类。还有按学习功能分维持性学习类型和创造性学习类型,按学习形式分正规性学习类型和非正规性学习类型等等。其中加涅的分类主要是研究学习过程中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对刺激进行的加工方式,所以一般称为“学习的条件”。一般不用来指导学生的课堂学习,而用于指导实验研究。布卢姆的学习类型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巴班斯基的分类享有崇高的评价,理论基础深厚,逻辑性强,覆盖面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系统科学方法论融于一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劳动过程人的活动有中介、调整、控制三要素。据此,他认为教学活动也可相应地分为三类。并且,智能的中介作用、情感的调整作用和反馈的控制作用,既是系统科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又与布卢姆分类法不谋而合。
     可见学习规律是一种普遍法则,所以才“英雄所见略同”。在以上参照系的基础上,课业学习类型从目标可分为三类。第一,知识、技能的学习类型。第二,激发学习情感的类型。第三,检查学习效果的类型。发挥学生对学习效果反馈的自控职能,是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从学习方式上也可分三大类:接受型、讨论型和发现型。接受学习是单向传递,学生先接受以定论形式呈现的学习内容,然后再内化。发现型是由学生独立发现学习内容,边发现边内化。接受型与发现型学习各有利弊。经近年实验,讨论型学习已成为一种崭新的学习类型。它介于接受型与发现型之间,是多向传递,有助于克服接受学习的被动性和发现学习的盲目性。以教育目标划分的类型和以学习方式上划分的类型呈纵横交织、相互为用的结构。也就是任何一种目标学习类型都可用接受性、讨论性、发现性等不同类型的学习方式。相反,任何一种学习方式的学习类型,都可实现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运动目标。教师应指导学生根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个人的学情决定采用什么学习类型。一般应灵活运用多种学习类型,取长补短,发挥各种学习类型的优势,提高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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