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三长制”的推行与政府控制人口的增长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6-20

北方魏晋以来,纠合乡里保据坞壁的豪强地主,其依附人口佃客、部曲等对官府“皆无官役”,每一坞壁事实上就等于一个小的独立王国,北魏初期,只得承认这一既成事实,并进而任命坞主为宗主督护,以行使基层政权的职能。太和十年(486 年),李冲在提出设立三长制的建议时说:“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事实上,北魏荫附之风,有的远远超过三五十家,如赵郡平棘人李显甫“豪侠知名,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今河北隆尧)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即其一例。
     三长制推行以后,党、里、邻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在均田制下,又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比过去九品混通征收租调负担有所减轻,这就使大批荫庇户口脱离豪强宗主,成为均田制下的农民,“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北魏的户口数字,据魏收《魏书·地形志·总序》云:“正光(520—524年)巳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杜佑《通典》即据其说,但改末四字为“倍而余矣”,并注引西晋太康初245万余户云:“今云倍而余者,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余万矣”。《魏书·地形志·总序》仅泛称“正光已前”,未确指其具体年代。另据《图书集成·食货典》作“孝明帝囗年”,则当在孝明帝即位至正光元年以前,即熙平至神龟年间(516—519年)。《总序》又云:“永安末年(530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之世(543—550年)以为志焉”。
     所录武定之世的户数为2,007,966 户,这一经过北魏末期大动乱“生民耗减,且将大半”以后的户口记录,与《通典》所推算孝明帝正光前最盛时的户数不谋而合。史载:北魏时“阳翟(今河南禹县)一郡,户至数万”,后“户口租调,十亡六七”。至东魏武定时剩14,802户,由数万户降至1.4万余户,即此一例,亦足证北魏正光时户口远过于东魏武定之世。原属于刘宋的淮北青、冀、兖、徐四州及豫州淮西诸郡,于宋明帝泰始三年(467年)归入北魏版图。这些州郡,《宋书·州郡志》有大明八年(464年)的户口记录,其中归魏后辖县没有变化的济南等十二个郡,与《魏书·地形志》武定之世(543—550年)的户口记录相对比,户数平均增加了2.4倍,颍川郡(今河南长葛东北),甚至增加达十二倍,其户口增加之大,亦可证实《通典》根据《魏书·地形志·总序》正光时户口倍于太康而作出的户五百余万的推论,是完全可信的。北魏户口的增长,除人口的自然增殖外,主要是在三长制、均田制和以“一夫一妇”为纳税单位的租调制三者相互配合之下,“苞荫之户可出”,即大户分解的结果。东汉永和五年(140 年),相当于北魏地域的各郡国,计有户4,766,412。
     北魏正光前(520年)在经历380年之后,黄河流域及其附近地区的户口,已恢复并超过东汉时的水平。北魏后期,均田制、三长制逐渐破坏。孝庄帝在位时(528—530 年),殿中侍御史宋世良“诣河北括户”,得丁“倍于本帐”,荫庇户口的情况又普遍起来。《通典》述及尔朱之乱“官司文簿又多散弃”时云:“今按旧史,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北魏末政府直接控制下的户口数字又下降了不少。

    更多精彩文章

    • 太武灭佛-北魏太武帝
    • 瑞士的“银行保密法”
    • 转世灵童—十世班禅的一段故事
    • 陈独秀与章士钊的辩护状
    • 撒切尔夫人大选前的一天
    • 北魏勃兴
    • 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户口发展趋于停滞
    • 永泰公主之死与武则天有关吗?
    • 南宋真假公主之谜
    • 耶稣诞生的传说
    • 清初“太后下嫁”是否确有其事?
    • 古希腊罗马羊皮纸典籍是如何保存和流传下来的?
    手机版 | 电脑版

    Copyright 2015 zixuex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