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兴起和成长的一般前提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6-21

前面已经提到,城市是人类第二次社会劳动大分工,即农业和手工业分离后的产物,这就意味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前提,而这一前提又可分为两个方面:
     1.第一前提城市是非农业人口的集聚地,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人口集中的地方。第二、三产业的出现和集聚,加强了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导致了不同产业构成在空间场所上的分工,表达了经济结构上的进步趋势,造就了城市文明。也正是这个分工过程,决定了城市不能生产农产品,城市人口所需的粮食必须由城市外部的农业提供。就整个社会而言,农业生产力创造农产品的能力,除第一产业从业者自己及其家属所需份额之外,剩余的粮食生产能力就是城市生存的必要前提条件。
     所以,只有农业发达,城市的兴起和成长在经济上才成为可能,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历史上的第一批城市都诞生在农业发达地区,如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当然,就一国或一个地区而言,剩余粮食的生产能力并不一定构成城市化的前提。例如,历史上的英国在实现城市化的进程中,是依靠其军事、政治力量及近代交通从国外得到自己所需的农产品的。当代,靠军事、政治力量从外国征收粮食已不可能,主要通过贸易方法获得,如日本通过国际劳动分工,长期依赖进口粮食实现了它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但这并不意味城市化的前提条件是贸易而不是农业。因为整个世界第一产业生产力是否有余力,乃是决定全世界城市化水平的前提条件。
     2.第二前提农业生产力发展,粮食生产出现剩余,仅凭此一点,还不足以导致城市的兴起和成长。如果社会的全部人口始终都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话,城市现象还是不可能发生。就是说,农村还必须提供有劳动能力的剩余人口,城市现象才能发生。城市在农业发达地区兴起,是因为剩余粮食刺激人口劳动结构发生分化,社会中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非农业活动的人口。显然,最初这批劳动人口全部是由农业部门提供的,因为在人类经济的发展中,首先进行的是维持自己生存的第一产业,之后才是为第一产业服务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第二、第三产业。第二、第三产业为农业提供了新工具、新技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又可以提供更多的剩余粮食和剩余劳动人口进城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这个往复过程不断叠加上升,城市化也就随之得到发展。
     所以,农业只提供粮食,不提供劳动人口,非农业部门就不能兴起;非农业部门不能形成,城市也就不能产生。随农业生产力提高而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第二前提。工业革命以后,农业技术、农业经营方式接连出现革命,50年代以来又出现绿色革命和农业现代化,这些新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的人口抚养能力。目前,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每一个农民生产的粮食往往可以供养十几到几十个城市人口,使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化。发展中国家虽然农业现代化水平很低,但由于农村人口激增,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所产生的农村剩余人口问题比发达国家更为严重。
     因此,在实践中,已无需考虑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个前提对城市化的扼制作用,倒是要考虑城市如何消化这大批涌来的农村剩余人口。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11亿人的吃饭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但由于目前农业的生产条件还不可能提供大批剩余产品,因此,城市化的第一个前提,即农业剩余产品的数量,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依然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一个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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