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低劣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6-29

住宅质量低劣主要表现为设备缺少和住房破损。1960年,美国有980万户家庭(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17.3%)的住宅被列为低标准。1970年这个数字降低到640万(占全国9.5%)。 1976年,有9.7%的家庭住宅缺乏设备,破损住宅数量实际增加了100万单元。在国外,城市土地价格被抬升到“天文数字”,大多数人无法应付日益高涨的房租,也无力维修日趋破旧的住房,致使质量低劣的住房进一步增多。市政府对此无能为力。住宅质量低劣还存在分布方面的问题。
     由于现代城市发展模式的重点是分散和边缘扩张,致使城市中心和一些旧郊区成为低质量低标准住宅的集中区,如旧金山的唐人街,迈阿密的黑人区。市中心的住宅年久过时或缺乏必备设施,不再被认为是“现代化的”,因此,中产阶级向外分散,导致城市中心的税收和服务需求锐减,并使城市中心成为贫民集中区。这些因素又加剧了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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