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中体验美感

来源:网络收集发布时间: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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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美的体验,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美的事物的主观感知、欣赏和评价。只有准确地认识、鉴别生活中美的事物,才能逐步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审美理想,培育美好的心灵和崇高的情操。美感是情感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别人的情感可以感染自己,使自己产生同样的情感。这就是情感最明显的表现之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感情共鸣。情感和思维有着紧密的联系,思维能力提高了,情感反映的内容就越深刻,范围也越广泛。因此我们要在形象思维训练中来提高学生的美感。教师应很好地运用自己的审美观点来教育和影响学生。语文教材中有大量文质兼美的文学作品,生动地反映了自然美、生活美、社会美、精神美和语言美,为美感教育开辟了广阔的途径,我们应充分发挥这一特点,通过对课文的阅读、欣赏、评析来提高学生的美感。
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并以此作为提高美的重要途径。美感的基本特征是形象性。感受美也要通过具体的形象,文学作品是作者美感的具体反映,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时就应把这一美的形象读出来并使学生感受到。要把形象思维与美感结合起来,这样学生才能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美,提高欣赏美、评价美、甚至创造美的能力。
教师在语文课的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美感呢?首先,要通过对书面语言的理解来感知作品的形象。想像是人脑在原有感性形象基础上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其次,在教学中遇到文学作品中有准确说明性、议论性语句时,教师要引导学生联系自己的体验、体会,呈现相应的概念、判断,从而培养学生体会作品中所表达的美。第三,教师应把握住文学作品中艺术形象的理智、情感,让学生产生共鸣,形成美感,从而受到教育。如《可爱的草塘》一课,就紧紧把握住作者对北大荒的一种深厚的感情,一种深深的热爱之情。教师应通过教学,让学生和作者产生共鸣,从而受到美感教育。
《中国教育报》2003年6月1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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